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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疑难、危重病人护理会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21 08:56浏览次数:13306 次

1. 本科室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室或多科室进行护理会诊的特殊、

疑难、危重病人,根据病情需要,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进行科间、片区或

全院护理会诊。

2.按照要求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

3.科间护理会诊经病区护士长签字后(特殊情况除外),送到相应科室,受邀方病区护士长安排护士进行护理会诊。

4.片区会诊由病区护士长向科护士长报告,科护士长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

5.全院护理会诊需逐层报告: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护理部,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

6.护理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科室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7.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8.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填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9.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为专科护士、护士长或由护士长选派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

10.所填护理会诊单由护理部留档。

11.监督机制

1)护理部为护理会诊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会诊工作。

2)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随机参加科室护理会诊。

3)护理部每季度检查护理会诊工作开展及记录情况,纳入护理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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