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及聘任条件(试行)》(遵医口腔院字〔2021〕52号)的文件规定,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初级、中级、高级聘任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含护理专业本科取得护士资格满1年人员、住院医师、技师等),并符合贵州省和医院规定的聘任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填写《中初级职称聘任政策性审查表》不涉及的类目不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和初级(士、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度公需科目登记证。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填写《中初级职称聘任政策性审查表》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3.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住培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5.急诊科轮转证明;
6.《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本科教学工作量化考评表》和2024年度公需科目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护士教学工作量考核材料。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填写《高级职称聘任政策性审查表》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3.2024年度公需科目登记证和《本科教学工作量化考评表》。
三、继续教育学分
请于2025年2月7日前到医务科进行继续教育学分审核。
联系电话:0851-28640384 联系人:王颖毅
四、本科教学工作量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本科教学工作量化考评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遵医口腔医院字〔2022〕11号)、《将本科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量化评价纳入职称评聘工作的工作办法(试行)》(遵医口腔院字〔2024〕7号)文件规定,请于2025年2月7日前与教务科联系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化评价。
联系电话:0851-28608171 联系人:张雪晶
根据《将教学工作量化评价纳入护理中高级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遵医口腔院字〔2023〕47号)文件规定,在职在岗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护理教学工作量化评价,方能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联系电话:0851-27582519 联系人:郭鹏仪
五、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2025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所有材料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851-28640374
附件: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级职称聘任政策性审查表(中初级)
医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143号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东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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