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遵义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11:01浏览次数:76151 次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高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请需晋升人员仔细阅读文件(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10日

二、考试时间:7月1日-2日

三、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2023年度副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考试、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四、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二)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市考办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1套。

1.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遵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②民营经济单位及医疗机构编外临聘人员还需提供与“民营经济单位聘用为中级的聘任合同”以及“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社保部门注明社保缴纳起止时间)”(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 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需要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 身份证复印件。

7. 博士学位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提交地点:新蒲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

联系人:陈翔灏

附件: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附件: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相关通知.zip

医院概况
医院介绍
领导班子
医院荣誉
机构设置
党群部门
行政部门
医疗管理
科研部门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医院新闻
视频新闻
临床科室
门诊部
住院部
麻醉科
医技部门
临床教学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住院医师培训
继续教育
专题专栏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主题教育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
国代表大会

医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143号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东路89号
贵公网安备52030302000257  |  黔ICP备170116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