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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患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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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1 18:15浏览次数:12346 次

一、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患者住院。

二、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若因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不能收治的,应向患者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三、每一个患者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包含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患者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等。

四、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留1-2张急诊床位。

五、对于可能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转院流程,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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