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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高水平项目)选派工作已正式启动。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进入“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点击《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进行查看。现将学校选派工作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须知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3.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选拔对象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选派简章》要求。
6.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选拔推荐
1.申请人于2020年3月5日前将《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攻读非全日制博士申请表》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准备与提交:申请人应严格按《选派简章》所列相关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准备材料。2020年3月10日-15日,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系统填报。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申请人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院部系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推荐公函、系统填报对应的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人事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44315259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www.zmu.edu.cn/info/1083/17734.htm)
2、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攻读博士申请表
人事科
2020年2月19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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