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制度
(一)指导思想
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从2017年1月1日起,每3年进行一次护理小组负责人的遴选工作,以便优化护理管理人才配置,全面提高护理质量。医院根据竞选结果,结合竞聘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学术能力及护理小组民意调查结果等综合情况任命负责人,以促进附属口腔医院护理管理人才的及时更新,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管理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竞聘加任命原则。
3.竞争择优原则。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全面考察。
(三)竞聘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
2.热爱护理事业,热爱护理管理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
3.在职的护理小组负责人工作成绩优秀、有科室护理工作发展长期规划并正在逐步实现者优先聘用。
4.为人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6.年龄达到50岁以上的护理小组负责人不再续聘,50岁以上的其他护理人员也不再参加竞聘。
(四)竞聘及任命方式
1.医院根据护理工作需要,公布设置续聘或竞聘岗位及职位。实行岗位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2.竞聘实行自愿报名原则。
3.竞聘结果经院务会讨论确定后任命。
(五)相关任职待遇
请另见相关的管理文件。
二、解聘制度
(一)在一年中,无故不参加医疗管理负责人、院长办公会议或各部门召开的相关管理会议,又无分管院长签字同意的正式请假条并未说明请假原因达3次以上者,自动免除负责人职务。
(二)在年终的护理管理工作检查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中不及格者,就地免除负责人职务,并按绩效考核制度处罚。
(三)团队管理混乱,团队内部2/3以上人员不满意,并向院长提出解聘负责人要求者。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对确实存在管理混乱,处事不公等客观问题的负责人,论证属实后,医院有中途解聘负责人权力。
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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