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改进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条例》、《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定细则》,结合口腔医学系实际,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起评分
大三年级: 85分
大二年级: 80分
大一年级: 75分
二、具体加减分如下
(一)系内晚点名全勤加5分。
(注:不论病假、事假,非全勤,不能加分。)
(二)系内晚点名每旷一次减0.5分。
(三)参加活动。
1、参加系内活动加0.5分/次(最高加至5分)。
2、参加校级活动加0.5分/2次。
3、代表口腔医学系参加校级活动加1分/人(最多加至3分)。
4、代表学院参加省级活动加2分/人(最多加至4分)。
(四)系内寝室卫生检查。
年级老师有一票否决权,90分以上加2分,80~90分加1分,80分以下减1分。注:若老师抽查时,发现不合格,则寝室每人减4分。(最多加至6分,最多减6分。)
(五)上课期间,抽查点名。
一周内累计3次或3次以上不到实行连带政策,该学生所在寝室的每一个人减0.5分。(注:若该同学后因旷课次数太多被开除或退学的,则该寝室不被扣分。)
(六)教师反馈表(课堂纪律反馈表)
一周内,若教师反馈表累计至5次差,则该年级减0.5分/人。针对口腔专业课,若一周内累计至3次差,则该年级减1分/人。
(七)穿吊带、超短裙、拖鞋上课,被查一次减1分,并在全系晚点名时,点名批评,作检讨。
(八)早餐(食物)带进教室,被查一次减3分。
(九)针对出操问题(大一年级、大二年级)
全勤加3分,一个月累计六次减3分,并在全系大点名时进行点名批评。
(十)学生会成员(每部部长对该部干事及副部长有一票否决权)
按5、4、3进行加分
文艺部:代表口腔医学系演出一次最低加3分,代表学校演出一次比赛最低加4分。
宣传部:针对学校板报评选,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最多加至10分)。
体育部:针对校运会,参加校运会并参加训练的同学加0.5分/人,拉拉队同学满勤加1分。获得名次的同学:第一名加4分,
第二名加3分,第三、四名加2分,第五~八名加1分。
(十一)针对大一年级
晚自习全勤加2分,参加舞蹈队的同学,全勤舞蹈训练并过四级加4分,全勤舞蹈训练但未过四级加1分,全勤舞蹈训练并过六级加6分。
(十二)考试违纪、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德育分不及格:根据现实表现优秀者,德育分可酌情增加。
(十三)以上条款党员、学生会及班干部如有违反进行双倍扣分。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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