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医口腔医学院字〔2014〕26号
一、临床实习小讲座由所在科室组织实施
二、根据毕业实习大纲的有关要求,由教研室或科室集体备课确定讲课题目、讲课内容和讲课安排表,并报一份教务科备案。
三、临床小讲座原则上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讲:提前一周准备好讲义提交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审议。
四、第一次担任临床小讲课主讲的人员由教研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讲试听,参加试听的老师应仔细听取主讲人所讲的内容,并做好记录,听课后应对主讲人教学方法、语言语言表达、板书、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主讲人应根据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及时进行修改,争取做到最好的讲课效果。
六、参加听课的实习医师应做好签到,每次讲座应有专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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